案件名称:奥腾有限公司与南京冠亚电源设备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nan案号:nan
所属地区:nan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03-20公开日期:2017-03-30
当事人:奥腾有限公司,南京冠亚电源设备有限公司
案由:nan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苏01执380号之一申请执行人:奥腾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澳大利亚南威尔士州查茨伍德区赫尔普街10号6层。

法定代表人:KayvanOboudiyat,该公司首席执行官。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远超,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钱震,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南京冠亚电源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南京市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裕西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该公司董事长。

奥腾有限公司与南京冠亚电源设备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宁知民初字第15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7月29日立案受理。

为便于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院受理的奥腾有限公司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