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罗某,男,1979年10月28日生,汉族,江西省泰和县人,住泰和县。
原告曾某诉被告罗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0日立案。
2017年2月22日,原告曾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据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