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漳州市天翔广告有限公司与王良平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闽0603民初52号
所属地区:漳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7-02-07公开日期:2017-06-11
当事人:漳州市天翔广告有限公司,王良平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603民初52号原告:漳州市天翔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毅达世纪新城北区12幢70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33107186164。

法定代表人:杨炜锋,公司总经理。

被告:王良平,男,1975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

原告漳州市天翔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良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4日立案。

原告漳州市天翔广告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漳州市天翔广告有限公司以已与王良平达成庭外和解为由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