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余关斌、魏建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川0703执恢39号
所属地区:绵阳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02-20公开日期:2017-11-28
当事人:余关斌,魏建
案由:nan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川0703执恢39号申请执行人:余关斌,男,汉族,生于1970年5月28日,住绵阳市游仙区。

被申请执行人:魏建,男,生于1971年4月6日,汉族,四川省北川县人,住绵阳市。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本院受理余关斌申请执行(2014)涪民初字第6240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魏建拒不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被执行人魏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