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邓飞,广西骏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华焱,广西骏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苏世树,男,1979年6月8日出生,汉族,广西岑溪市人,户籍所在地岑溪市,现住岑溪市。
被告:莫燕平,女,1979年12月7日出生,汉族,广西岑溪市人,户籍所在地岑溪市,现住岑溪市。
被告:杨旭连,女,1948年2月18日出生,汉族,广西岑溪市人,户籍所在地岑溪市,现住岑溪市。
原告钟文杨与被告苏世树、莫燕平、杨旭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5日立案。
原告钟文杨于2017年2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钟文杨的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诉讼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且不侵害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