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河南长实置业有限公司与齐翠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豫0191民初15251号
所属地区:nan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7-02-22公开日期:2017-11-06
当事人:河南长实置业有限公司,齐翠
案由:合同纠纷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91民初15251号原告:河南长实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2栋12层1201号。

法定代表人:张帆,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素娟,河南恪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杜振蒲,河南恪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齐翠,女,1983年6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

本院在审理原告河南长实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齐翠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间内���纳诉讼费,又未提出缓交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