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陈济成申请执行杨尼少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云0926执255号
所属地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01-26公开日期:2017-12-13
当事人:陈济成,杨尼少
案由:nan

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0926执255号申请执行人陈济成,云南省耿马自治县人,现住耿马自治县。

被申请人杨尼少,云南省耿马自治县人,现住耿马自治县。

关于陈济成申请执行杨尼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年6月25日作出的(2015)耿民初字第451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于被执行人杨尼少未按期履行,申请人陈济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8月30日立案,本案执行标的为4000.00元。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尼少自动履行4000.00元,本案申请人申请执行标的已经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