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皱某与白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五原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内0821民初4174号
所属地区:五原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7-01-06公开日期:2017-03-13
当事人:皱某,白某
案由:离婚纠纷

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内0821民初4174号原告皱某,女,1972年4月11日出生,现住五原县。

被告白某,男,1966年10月20日出生,,现住五原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皱某与被告白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