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陈岳,男,1981年7月28日出生,汉族,住台州市黄岩区。
被告:孙燕萍,女,1985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住台州市黄岩区。
原告徐烨毅为与被告陈岳、孙燕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6年8月18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
因原告徐烨毅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