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陈海军与张贺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兰陵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鲁1324执394号
所属地区:兰陵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6-05-26公开日期:2016-06-06
当事人:nan
案由:nan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324执394号申请执行人陈海军与被执行人张贺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兰陵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兰商初字第207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6年2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兰陵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