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戴志强诉黄双龙、黄思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南安市人民法院案号:(2016)闽0583民初1860号
所属地区:南安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5-30公开日期:2016-07-19
当事人:戴志强,黄双龙,黄思真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闽0583民初1860号原告戴志强,男,1967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

被告黄双龙,男,1980年3月29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

被告黄思真,女,1983年6月2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戴志强与被告黄双龙、黄思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戴志强于2016年5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戴志强以其欲与被告自行协商解决纠纷为由而向本院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