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刘晓红,河北国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滦平县繁华农贸市场。
经营者李桂凤,职务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明,河北兴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滦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XX,职务局长。
被告梁华民。
委托代理人徐学武,河北汇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唐保磊与被告滦平县繁华农贸市场、被告滦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被告梁华民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唐保磊于2016年5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梁华民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唐保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