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辛国玉与李朝亮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临泉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皖1221民初1800号
所属地区:临泉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5-03公开日期:2016-06-07
当事人:辛国玉,李朝亮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1221民初1800号原告:辛国玉,男,1960年2月1日,汉族,住安徽省临泉县。

被告:李朝亮,男,1956年9月18日出生,汉族,教师,住安徽省临泉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辛国玉与被告李朝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辛国玉于2016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辛国玉在诉讼中自愿申请撤诉,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