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雷敏利,女,1959年4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陕西省蒲城县孙镇平路庙洞坡村*组。
王红茹申请执行雷敏利返还原物纠纷一案,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2015)蒲民初字第0199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王红茹于2015年9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本院立案执行。
2015年11月9日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支付案款4000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执行费500元,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外出不知去向,亦无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或财产线索,征得申请执行人王红茹的同意,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待发现被执行人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予以恢复执行。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