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莉莉等民事裁定书
法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15)金婺商特字第00116号
所属地区:金华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其他
裁判日期:2015-11-24公开日期:2016-01-13
当事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莉莉
案由:nan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金婺商特字第00116号申请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徐雅清。

委托代理人:方华夏。

委托代理人:沈小翔。

被申请人:章莉莉。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章莉莉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未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缓交、免交、减交的申请,不履行诉讼义务,依法应按自动撤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二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三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四款、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