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吕洪涛与马丙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阜南县人民法院案号:(2015)南民一初字第03741号
所属地区:阜南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5-11-26公开日期:2015-12-03
当事人:吕洪涛,马丙杰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南民一初字第03741号原告:吕洪涛,男,1979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宁阳县。

委托代理人:徐玲,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马丙杰,男,1976年1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阜南县。

原告吕洪涛与被告马丙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被告下落不明,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