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李坤。
本院在执行霍二荣与李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霍二荣提出撤销执行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冀0609执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