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刘某,男,1971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
原告许某与被告刘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18日立案。
原告许某于2016年11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许某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