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王伟,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艳萍,该公司职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兴,该公司职员。
被告:郑立娟,女,1984年2月1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
原告天津市巨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郑立娟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2日立案。
原告天津市巨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行处分诉讼权利并无不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