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文松。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新刑初字第34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文松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