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李勇、合肥圣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长丰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皖0121执1520号
所属地区:长丰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6-11-28公开日期:2017-07-28
当事人:李勇,合肥圣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nan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皖0121执1520号申请执行人:李勇,男,1974年8月9日生,汉族,工人,住长丰县双凤开发区,户籍地:安徽省长丰县,被执行人:合肥圣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组织机构代码:55457782-1法定代表人:怀忠庆。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勇与被执行人合肥圣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皖0121民初101号民事调解书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认为,本院作出的(2016)皖0121民初10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依法予以执行结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