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天津市万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杨艳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津0116民初83533号
所属地区:天津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11-11公开日期:2016-12-08
当事人:天津市万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杨艳杰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津0116民初83533号原告天津市万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泰祥路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239687473R。

被告杨艳杰,女,住天津市滨海新区。

本院于2016年9月2日立案受理原告天津市万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杨艳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6年11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