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尹升哲与金春梅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延吉市人民法院案号:(2016)吉2401财保275号
所属地区:延吉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其他
裁判日期:2016-11-03公开日期:2017-05-08
当事人:nan
案由:离婚纠纷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吉2401财保275号申请保全人:尹升哲。

被申请保全人:金春梅。

申请保全人尹升哲与被申请保全人金春梅离婚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尹升哲于2016年11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保全人尹升哲的撤回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保全人尹升哲撤回财产保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