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冯树成与姚贯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灵宝市人民法院案号:(2016)豫1282执961号
所属地区:灵宝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6-11-22公开日期:2016-12-06
当事人:冯树成,姚贯杰
案由:nan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1282执961号申请执行人冯树成,男,1974年,6月20日生,汉族,住灵宝市。

被执行人姚贯杰,男,1967年11月28日生,汉族,住灵宝市故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冯树成与被执行人姚贯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据生效的本院(2015)灵民一初字第1323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给付申请人5万元及利息,逾期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

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经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应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