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某,男,1970年5月23日出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高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