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于彦会与中车哈尔滨车辆有限公司、哈尔滨轨道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17)黑民申1736号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裁判日期:2017-10-18公开日期:2017-12-30
当事人:于彦会,中车哈尔滨车辆有限公司,哈尔滨轨道劳务有限公司
案由:劳动争议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民申1736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于彦会。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秀娟,黑龙江东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中车哈尔滨车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景丹。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哈尔滨轨道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新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连群。

再审申请人于彦会因与被申请人中车哈尔滨车辆有限公司、哈尔滨轨道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黑01民终133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再审审查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申请由本院制作民事调解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