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翟婧,女,住天津市红桥区,由天津市睿圣坤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推荐。
被申请人:秦明,男,1968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西区。
申请人李耀鹏与被申请人秦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李耀鹏于2017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秦明名下银行存款435625.2元予以保全。
申请人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