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陈吉宝、高业升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明光市人民法院案号:(2017)皖1182执1042号
所属地区:明光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10-17公开日期:2017-12-01
当事人:陈吉宝,高业升,高嵩,苗开旺
案由:nan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皖1182执1042号申请执行人:陈吉宝,男,1974年8月5日生,汉族,个体工商业者,住安徽省明光市,被执行人:高业升,男,1977年1月8日生,汉族,教师,住安徽省明光市,被执行人:高嵩,男,1968年2月18日生,汉族,教师,住安徽省明光市,被执行人:苗开旺,男,1975年2月18日生,汉族,住安徽省明光市,本院在执行陈吉宝诉高业升、苗开旺、高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高业升、苗开旺、高嵩有可供执行财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