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贾立新与介休市张兰镇涧里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强制执行裁定书
法院:介休市人民法院案号:(2017)晋0781执856号
所属地区:介休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7-10-16公开日期:2017-10-27
当事人:贾立新,介休市张兰镇涧里村民委员会
案由:nan

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晋0781执856号申请执行人贾立新,男,汉族,住介休市。

被执行人介休市张兰镇涧里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胡道平,系该村委会主任。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晋0781民初248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介休市张兰镇涧里村民委员会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介休市张兰镇涧里村民委员会银行存款103735元(其中工程欠款10万元及相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