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焕宽,农民,住全州县。
被告:唐新良,男,1962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全州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斌,广西永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王义兵与被告唐新良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28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10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王义兵在本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宣告前因漏列被告而申请撤诉,拟另案起诉解决纠纷,是当事人对其诉权的处分,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