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沈阳嘉禾圣泰门业制造有限公司诉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辽0111民初6035号
所属地区:沈阳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10-26公开日期:2016-10-28
当事人:沈阳嘉禾圣泰门业制造有限公司,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内容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111民初6035号原告沈阳嘉禾圣泰门业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松被告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斌本院在审理原告沈阳嘉禾圣泰门业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