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四川贝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9栋13层2号。
法定代表人王国成。
本院于2016年8月31日受理原告杜晓东诉被告四川贝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杜晓东不按照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