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阮周田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浙1004执4472号
所属地区:台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6-10-19公开日期:2017-01-08
当事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阮周田
案由:nan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浙1004执4472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被执行人阮周田,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1004民初6066号,依法向被执行人阮周田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阮周田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阮周田至今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第四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现裁定如下:冻结阮周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