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执行人张××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龙劳人仲(横岗)案【2016】973号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
为保障案件的顺利执行,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