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郑洪树与王悦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内0402执1430号
所属地区:赤峰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6-10-28公开日期:2018-07-21
当事人:郑洪树,王悦辉
案由:nan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402执1430号申请执行人郑洪树,男,汉族。

被执行人王悦辉,女。

本院在执行郑洪树与王悦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悦辉暂无履行能力。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