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黄一平,广西展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西地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伟,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孔涛,该公司员工。
被告:陈益祥。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永强。
原告唐大军与被告广西地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益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8日立案。
原告唐大军于2016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唐大军以与被告陈益祥在庭外达成和解,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