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川支公司。
住所地:青川县方维街45号。
负责人:廖勇,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春海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川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