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申小六,男,汉族,1973年3月7日出生,住登封市。
被执行人:孙国民,男,汉族,1965年6月21日生,住登封市。
申请执行人付玲娟与被执行人申小六、孙国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登封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登民一初字第16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申小六、孙国民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第38条、第4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