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XX,男,1984年9月14日出生,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勇军,男,1964年6月6日出生,蒙古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熲,男,额济纳旗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
被告: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书明,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高鹏飞,男,1984年7月7日出生,汉族。
原告蒲茂盛与被告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鹏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9日受理后,原告蒲茂盛于2018年5月6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蒲茂盛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以双方自行和解为由申请撤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原告蒲茂盛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