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志文与王秀栓合同纠纷民事执行裁定书
法院:泌阳县人民法院案号:(2018)豫1726执752号
所属地区:泌阳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8-05-23公开日期:2018-05-31
当事人:张志文,王秀栓
案由:nan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豫1726执752号申请执行人张志文,男,1959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泌阳县。

被执行人王秀栓,男,1966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泌阳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志文与被执行人王秀栓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王秀栓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