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王秀栓,男,1966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泌阳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志文与被执行人王秀栓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王秀栓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