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杜宇峰,男,汉族。
被执行人张海腾,男,汉族。
被执行人孙国滨,女,汉族。
被执行人北京太和文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立,职务不详。
本院在执行陈志毅申请执行杜宇峰、张海腾、孙国滨、北京太和文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8)京0113执286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陈志毅撤销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