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原审原告):杨运彬,男,1976年1月25日生,汉族,住武胜县。
申请人杨婷因与被申请人杨运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5)川1302民初2265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杨婷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