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陈军与张世铭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桂0902民初293号
所属地区:玉林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8-03-08公开日期:2018-04-25
当事人:陈军,张世铭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桂0902民初293号原告:陈军,男,1965年5月4日出生,汉族,住广西玉林市玉州区。

委托代理人:李健龙,广西渊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华,广西渊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张世铭,男,1957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住广西玉林市玉州区。

委托代理人:黄光新,广西聪慧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陈军与被告张世铭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9日立案。

原告于2018年3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准予撤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