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德州市德城区美阁室内装饰设计室华清店与朱少伟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鲁1402民初3891号
所属地区:德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8-03-02公开日期:2018-03-29
当事人:德州市德城区美阁室内装饰设计室华清店,朱少伟
案由:合同纠纷

��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1402民初3891号原告:德州市德城区美阁室内装饰设计室华清店,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路好宜居家居市场5区*号*M。

经营者:卢进。

被告:朱少伟,男,1989年11月1日出生。

原告德州市德城区美阁室内装饰设计室华清店与被告朱少伟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15日立案。

原告于2018年3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