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重庆荣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郑德武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渝0113民初2884号
所属地区:重庆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8-03-19公开日期:2018-05-31
当事人:重庆荣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郑德武
案由: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渝0113民初2884号原告:重庆荣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盛区体育路3号附6-1-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06733649684。

法定代表人:陈学芳,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琨,男,公司工作人员。

被告:郑德武,男,1984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

本院在审理重庆荣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郑德武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荣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荣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