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志强,男,1974年12月30日生,汉族,甘肃省定西人,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
被告:刘卯金,男,1979年11月7日生,汉族,甘肃省岷县人,农民,住岷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健学与被告王志强、刘卯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8年3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徐健学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