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2018)湘11执79号 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周婷 执行裁定书
法院: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8)湘11执79号
所属地区:湖南省永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8-03-05公开日期:2018-04-24
当事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周婷
案由:nan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湘11执79号申请执行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蘭奇,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钟辉。

被执行人:周婷。

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周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11日立案执行。

因被执行人周婷的住所地在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辖区内。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湛江仲裁委员会(2017)湛仲字第E00160340号裁决书由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