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杨忠、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原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海原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宁0522民初1181-2号
所属地区:海原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8-29公开日期:2018-06-12
当事人:马永俊,杨忠,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原支公司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宁0522民初1181-2号反诉原告马永俊,生于1976年5月,回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

委托代理人撒军,海原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反诉被告杨忠,男,生于1995年1月,回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

委托代理人张爱国,宁夏信用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反诉被告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原支公司,住所地海原县政府东街北侧商住楼12号。

法定表人马占福,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田金彪,该公司员工,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反诉原告马永俊与反诉被告杨忠、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原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5月3日立案受理后,在审理中反诉原告马永俊于2016年8月12日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