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李梧友,男,汉族,身份证号码×××6003,住江西省赣州市。
被执行人叶冉冉,女,汉族,身份证号码×××0041,住江西省赣州市。
本院于2016年5月4日以(2016)粤0403执651号冻结了叶冉冉在中国建设银行21×××55账户上存款。
因执行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叶冉冉在中国建设银行21×××55账户上存款的冻结。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裁定中确定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