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郭宗书与何志晓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平度市人民法院案号:(2008)平执字第781号
所属地区:平度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6-08-05公开日期:2016-08-30
当事人:郭宗书,何志晓
案由:nan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08)平执字第781号申请执行人郭宗书,农村居民。

被执行人何志晓,农村居民。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宗书与被执行人何志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郭宗书申请撤回对本案的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2007)平民一初字第